大理亮出失信“黑名单”“老赖”乖乖还款

  云南网讯(记者 杨之辉 通讯员 马伊莎)“法官,我最近要到上海治病,买不了飞机票,才发现自己被拉入失信‘黑名单’了。” 近日,多年下落不明的被执行人龚某终于现身。

  2012年9月21日,申请执行人余某向大理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大理市法院依法扣划被执行人龚某银行账户内仅有的一万多元后,因被执行人龚某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且下落不明,法院依法将龚某拉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时隔五年之久,被执行人龚某因被拉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导致出行受限,主动到法院履行法律义务,将拖欠多年的案款偿还给了申请执行人余某。至此,申请执行人余某的合法债权终于得到实现。

  失信被执行人,是指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俗称“老赖”。执行,是司法案件的“最后一公里”,通过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让“老赖”寸步难行,无处遁形。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惩戒、威慑,已经成为破解执行难的法律利器。通过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论是对于已经失信,或是处于失信边缘的人,都能敲响司法制裁的警钟,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格局,不断压缩被执行人生存空间,使被执行人迫于压力主动履行法律义务,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和经济健康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