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参与评审;规范政府购买服务

  原标题:第三方参与评审规范政府购买服务

  本报银川7月10日电(记者朱磊)宁夏回族自治区日前出台《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暂行办法》,其中规定要探索建立由购买主体、服务对象及第三方组成的综合性评审机制,并建立政府购买服务退出机制,对弄虚作假、冒领财政资金的承接主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根据《暂行办法》,宁夏购买服务的范围为:适合采取市场化方式提供、社会力量能够承担、突出公共性和公益性的公共服务。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包括在民政部门登记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以及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

  《暂行办法》还明确施行政府购买服务绩效评审与监督管理制度。明确要探索建立由购买主体、服务对象及第三方组成的综合性评审机制,对购买服务项目数量、质量和资金使用绩效等进行考核评价。并建立政府购买服务退出机制,对弄虚作假、冒领财政资金的承接主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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