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7月22日,安徽省发布《退役军人就业起航行动实施方案》,提升退役军人的就业创业能力。今后,我省退役军人首次创办小微企业并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将获得一次性创业补贴。
《方案》实施对象为退出现役2年以内的自主就业(自谋职业)退役军人;退出现役2年以上的就业困难退役军人。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设立退役军人窗口或实行退役军人优先制度,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提供政策咨询、职业介绍、就业登记和免费档案托管等服务,并为有就业意愿的退役军人提供职业指导,为有创业意愿的退役军人免费开展创业培训。同时,鼓励各类企业吸纳退役军人就业,企业开展新录用退役军人岗前技能培训的,根据培训合格人数,按不低于人均800元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企业开展在岗退役军人技能提升培训的,按中级工1500元、高级工2000元、技师3500元、高级技师5000元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
此外,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一批退役军人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和培训基地,退役2年以内的自主就业退役军人首次创办小微企业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并按规定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和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和退役军人创办的小微企业,可分别申请最高不超过50万元和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享受贴息政策和一次性创业补贴、带动就业补贴。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姚一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