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博士后卓越人才跟踪培养计划”报名啦!

原标题:“湖北省博士后卓越人才跟踪培养计划”报名啦!

(记者邓伟、通讯员楚仁轩)日前,湖北省人社厅发布《关于实施2021年度“湖北省博士后卓越人才跟踪培养计划”的通知》,将遴选10名期满出站,并在国家重大战略、重大科技专项、战略性新兴产业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富有潜力的优秀博士后人才,给予一系列支持。

经过遴选后,湖北将为入选人员每人每年发放10万元人才津贴,连续资助3年;将其纳入各级各类高层次人才政策扶持范围;支持所在单位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条件,充分发挥其在引领创新、服务发展、培养人才中的带头作用。

据介绍,申请人应为获得中国博士后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湖北省全职工作,与本省企事业(含中央在鄂)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在岗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各申报单位限报1人。申请人应该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德高尚,有良好的创新能力、专业精神和科学精神。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经济主战场、国家重大需求、人民生命健康,主动服务重大战略、重大科技专项、重点或前沿领域、重点产业发展,从事科学研究的学术技术(创新团队)带头人,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基础研究或应用性基础研究领域取得重大创新性成果,具有重大科学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并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科学技术领域有重大发明创造和重要研究成果;或在关键核心技术特别是“卡脖子”技术攻关中取得重大创新性成果,并有显著应用成效;或在重大工程设计、研制、建造、运行、管理及工程技术应用中作出突出性贡献。

3、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取得创造性研究成果,并具有较大影响和显著的社会效益,或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服务并取得重大成果。

4、领衔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掌握关键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在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工程化或产业技术创新中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